山西省公路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新建和改建公路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未经验收的公路不得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