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船籍港,是指船舶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二)船舶所在地,是指船舶所有人户籍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经常停靠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