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有效未设镇建制的国有农场场部、国有林场场部、国有苇场场部、国有盐场场部和独立工矿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