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七条已废止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