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对业主有关物业服务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的监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