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九条已修改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举行前,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推选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人。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代表团可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推选小组会议召集人。代表团审议议案和会议有关事项,由代表团全体会议或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举行前,代表团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2月1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