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会议作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主席团提交全体会议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2月1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