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六条已修改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在主席团领导下,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办理主席团交办的事项。秘书处可设若干会务组,在秘书处领导下负责办理会议的各项具体事务。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0年2月1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