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第六条已废止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不得使用。申请和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使公众对企业主体或者企业间投资关系等产生误认、误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