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四章 代表议案的处理第二十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在审议的基础上,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议结果报告应当包括议案的主要内容,听取和采纳有关机关、组织和提议案代表意见的情况,审议意见等内容。必要时,可以以附件作详细说明。审议结果报告应当于十一月前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应当印发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