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第六章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确保武器装备安全、完好、有效。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