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第五章 民兵军事训练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根据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规定,建立健全教学、训练、检查考核、总结评比、登记统计、奖惩等制度,实行规范化训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