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发展老年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和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均衡配置各类老年学校和学习点,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向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教育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学校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老年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为老年人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