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因举报违纪、违法行为,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给予法律保护,制止并查处侵害行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1年3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