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危险货物运输第三十八条已废止船舶、设施和码头在储存、装卸、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设备和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和运输的规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