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客运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在码头等场所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保证旅客上下客船的安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