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五章 城市用水第三十六条有效用户搬迁、停止用水、改变用水性质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量水表和供水设施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