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二)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的;

(三)重度残疾的;

(四)由政府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五)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六)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金的;

(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

(八)因意外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