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条已废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审判、检察工作,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工作措施。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