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厂务公开等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用人单位的工会是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改革改制、兼并破产方案、裁员、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