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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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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有效

教师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完成教育工作任务。

教师应当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不受损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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