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有效教师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完成教育工作任务。教师应当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财产不受损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