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九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八条有效实验区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台湾地区执法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