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八章 生态保护第五十六条有效实验区推进与台湾地区、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环境保护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资金、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机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