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八章 生态保护第五十四条有效实验区应当统一规划岸线资源,严格实施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加强海蚀地貌景观、深水岸线、沙滩岸线资源保护,促进岸线资源的合理利用。实验区严格保护沙滩资源,禁止非法采挖海砂、擅自设置排污口等破坏沙滩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