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实验区建设应当坚持城乡一体、地上与地下统筹开发,完善地下综合管网,构建绿色交通系统,积极应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