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和保障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