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境外团体、个人到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性考察与研究,应当提供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