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散发、涂写、张贴旅游产品宣传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