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公布并严格执行。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旅游区(点)内已有的不符合旅游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应当逐步改建或者拆除。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