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作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推进旅游国际化和旅游全域化,建设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城市。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