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捐赠。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依法管理和使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