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第三十四条有效医疗机构发现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擅自离院的,应当立即寻找,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一)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公安机关发现擅自离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通知其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并协助将其送回医疗机构。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