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与治疗其精神障碍无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需要精神障碍患者参与医学科研活动或者接受新药、新治疗方法的临床试用时,医疗机构或者科研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医学科研、临床试用的目的、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