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在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区域外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符合规定的种类、规格。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由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