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六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