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重要规划应当实现融合,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序发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