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实施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要求纳入岗位工作规范,文明执法,对城市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经常性、习惯性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及时劝阻、有效制止,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