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者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受理、调查举报事项,做出相应处理并向举报单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市、区爱卫会可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举报、提供证据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