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三章 管理与规范第十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教育、科技、卫生、计生、文化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