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