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