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章 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使用第二十四条有效省财政、审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