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和程序/第六节 特定问题调查第三十六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