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和程序/第三节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二十二条有效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或者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