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规范实用、安全美观、方便公众,并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城乡规划和体育行政部门编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