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利用体育设施从事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身心健康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