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向公众开放的体育设施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