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单位和个人向红十字会捐赠款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救灾物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方便并减免相关税费。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