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红十字会在公民中宣传红十字基本知识,传播人道主义。红十字会参与无偿献血和遗体、角膜及其他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艾滋病等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