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红十字会在公民中宣传红十字基本知识,传播人道主义。

红十字会参与无偿献血和遗体、角膜及其他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参与艾滋病等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