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支持第三十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利用志愿服务的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